产品规格 | 25*1 |
酶活力保存率 | 98% |
型号 | 食品级 |
重金属 | 0.001% |
主要用途 | 酶制剂 |
生产许可证编号 | SC12063701406037 |
CAS | 9025-57-4 |
砷含量 | 0.001% |
包装规格 | 25kg |
酶活力 | 10-80万 |
有效物质含量 | 99% |
是否进口 | 否 |
类别 | 木瓜蛋白酶 |
木聚糖酶应用于饲料工业中时,必须进行逐渐稀释达到与其物料混匀的程度。稀释度应根据取食者的特性准确计量。
酶制剂是蛋白质和可吸入的尘物,可能对某些人会诱发或导致或;长期接触可能会引起皮肤、眼睛和鼻粘膜的不适;因此,任何溢出,甚至是极少的溢出都应立即清理。沾染在皮肤或眼睛上的酶粉或酶液立即用清水清洗,并寻求专科医生的指导。
每次开袋或开桶后,若未使用完,应扎紧袋口或拧紧桶盖,以免受潮或污染。对于酶粉尘敏感的人来说,吸入酶粉尘可能会产生。因此,建议使用固体酶制剂时,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,带防尘面罩和手套,不要让本品粉末溅入眼睛、口、鼻之中。
保质期 :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,固态酶为12个月,液态酶为6个月。建议密封储藏于干燥、低温的环境中(≤20℃),最好在冷藏条件下(4-8℃)储藏。应置于干燥、通风、阴凉处,避免高温或阳光直射防曝晒、雨淋,禁止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、混存。